報載一個家暴的父親,夜夜喝酒就打罵妻兒,並在房間門口磨刀,使他們生活在恐懼中。後來兒子忍受不住了,鼓勵媽媽帶著妹妹逃走。試想:一個未成年的孩子,若非不得已,怎麼會鼓勵母親出走?母親走了,家就沒有人照顧了,哪個孩子不希望媽媽長久在身邊?但是孩子說:「總比在家中被爸爸打好」。孩子的懂事與犧牲,看了令人心酸。 中國人一般都是勸合不勸離,只有在三種情況之下,堅決勸離:一是毒,二是賭,三是家暴。父母給孩子最好的禮物是一個溫暖的家,它不是會說話的機器人,會自動轉彎的汽車,或任何昂貴的物質享受,它是夫妻恩愛,全家和樂,給孩子一個可以安全作自己的地方。